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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防办“准军事化”建设各项制度(试行)
来源:本站  时间:2013-05-16 09:5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人防部门“准军事化”建设,推行制度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人防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努力争创“创新型和谐”机关,树立勤政、文明、廉洁、高效的人防部门新形象,结合人防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勤、有专题、有笔记、有检查、有讲评、有总结、有心得体会、有理论文章。
      2、严格落实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学政治、学哲学、学理论,强化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强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历史知识、管理知识等多学科知识学习,以提高工作综合素质。
      3、专业知识学习制度。强化《人民防空法》等人防专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达到基本掌握、运用人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强化本职工作岗位专业知识学习,达到专  
业知识全面、专业技能娴熟、具有适应本职工作需要和发展的业务精湛要求;加强机关基本公文技能学习,能完成本职工作需要的公文知识和技能需要。
      (二)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爱岗敬业、团结协助、文明礼貌、办事认真,严格按程序办事,提高工作效率;自觉维护集体荣誉,树立良好形象;对外来办办事人员要热情谦虚,文明礼貌,周到服务。
      2、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不闲谈、不大声喧哗,不下棋、打扑克,不办私事,严格请、销假制度。
      3、坚持面向基层,依法行政,为基层服务,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不拖不推、不相互扯皮、不敷衍塞责;遇到不能解决和答复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三)战备值班制度
      1、严格实行办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24小时坚持值班,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脱岗误岗、擅离职守。
      2、值班员必须在值班室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正确处理情况,及时上传下达,每天及时将值班综合情况报告带班领导,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3、搞好值班交接。接班人员按规定时间,提前5分钟到位,未经履行交接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4、不得使用电话转移,不得离开值班室在办公室内值班,无关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逗留和进行其他活动。 
      (四)请示报告制度
      1、实行一事一请示、一事一报告制度,做到事先请示、事后及时报告。
      2、请示报告要逐级进行,严禁越级办事,对领导交办的事项,事后均要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3、遇有重大情况,要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坚决贯彻执行领导指示和要求。
      (五)财务、物资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务、物资管理规定,杜绝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2、各种业务经费实行由财务处归口统一管理,按程序审批。
      3、机关办公用品和各种设施,由秘书处统一计划、购置、保管和发放。未经批准,个人自行购买的办公物品,主管领导不予签字,财务处拒绝报销。
      4、各办公室内的物品,由秘书处分别造册登记,调离、退休人员按册移交。如有损坏、丢失,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秘书处报告,根据损坏程度和原因进行处理。
      (六)公务接待制度
      实行接待客人一律报告办领导,按领导要求“对口、对等、统一、节约”公务接待工作制度。
      1、对口接待。根据客人工作性质,由对口部门负责接待,遇有综合接待任务时,按照办领导指示协调完成接待任务。
      2、对等接待。一般情况下,国家人防办领导,济南军区等大区领导,河南省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副厅级以上人防办的副职以上领导,郑州市“五大班子”领导,郑州市各委、局、办正职来访由办公室党政主要领导接待,省厅级正处级领导和其他同级地市人防办副职,以及郑州市各委、局、办副职领导来访由办公室对口副职接待,郑州市辖各县(市)、区人防办由对口业务处处长接待,特殊情况例外。
      3、统一接待。办公室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由秘书处统一负责安排;办公室副职(不含调研员)以上领导有安排公务接待权,各处室不得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如确需安排的,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由秘书处安排,特殊情况按照办公室领导指示办理。
      4、热情接待。公务接待时必须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原则上客人差旅费、住宿费自理,接待人员搞好接送、预订车票和机票工作,宴请等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特殊情况按照办公室领导指示办理。
      5、厉行节约。要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员,做到既热情周到,又不铺张浪费,千方百计降低接待支出,不讲排场,不搞花架子,办实事,求实效。
      6、强化监督。接待要有明细清单,有两人以上办理,签字由专人负责,审报必须由承办人、处室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领导签字,重大支出还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字。要及时核销接待支出,原则上一季度核销一次。
      (七)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车辆使用实行统一管理、维修,相对固定使用状态(上下班接送领导用车),机关工作人员用车须经秘书处统一派遣;长途用车(超出郑州辖区范围)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车;遇有重大活动或对口部门接待用车不够时,由秘书处实行集中统一调配;原则上分管领导公务用车同时保障分管处室公务用车,车不在或不够用时,由秘书处调配。
      2、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结算。凡车辆需要维修的,驾驶员应事先向车管人员说明故障原因,经核实后,写出签呈,按程序报批,后到指定维修点维修。
      3、加强司机教育管理。长假期间,封存车辆一般不得动用,确因特殊情况需启用时,须经办主管领导批准;严禁使用公车探亲、旅游或将车辆借给家属、亲友或他人使用;  
      严禁私自出车、违章驾驶、酒后开车和带故障出车,不得将车辆交非驾驶人员。
      (八)考勤、出差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上班采取考勤制。每天上班时间(分别为上下午)前签到,上班时间一到即停止签到。签到表由当天值班门卫负责投入考勤箱,每月由秘书处进行汇总。与考勤奖挂钩,每少签到一次扣除当天考勤奖,每月凡少签到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因公未能签到者,由本人写明原因,分管领导签字后,投入考勤箱,不影响考勤。
      2、凡有出差任务者,需事前填写出差报告表,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凭此表借款和出具介绍信。出差完毕,将此表交报秘书处存查,并计算考勤。
      (九)销假制度
      1、凡事需请假者,均应填写请假条。
      2、批假权限规定:处长对科员准假时间为一天;分管领导对处长、副处长(含相当职务)准假时间为一天,科员为二天;主任对副主任准假时间为一天,处长、副处长(含相当职务)为二天,科员为三天。超出上述权限的,由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3、请病假需出具市直机关门诊部或医院诊断证明,并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病假结束后,将分管领导签批的病假条交报秘书处存查。
      4、无论请事假或病假的,均按请假天数计算扣除当月的考勤奖。
      5、全年请假(含病假)30天以上的,无故缺勤10天以上的,取消每半年一次的目标奖和年终评先资格。
      (十)会议制度
      1、要科学安排各种会议。做到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议重点突出,切实解决问题,切忌开长会、开无主题会议。各种会议要认真作好记录,以便备查。
      2、办会议主要有:全体人员会、处(室)务会、行政办公会、主任办公会。
      3、全体人员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总结、部署、通报本系统工作情况;部署其他重大任务。
      4、处(室)务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处长或副处长(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或会议精神;讲评、布置、检查、汇报、调整、安排本单位工作任务;有必要召开全处室人员会议的其他内容。
      5、行政办公会由主任、副主任、处长(副处长)、室主任(副主任)参加,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不定期召开。
      6、主任办公会由主任主持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讨论行政管理方面的其他问题。
      7、凡召开全局性的工作会议,由秘书处负责通知、承办和记录;各处室召开的专业性会议,由各处室负责通知、承办;各处室负责召开涉及其他单位参加的业务会议,需经主任办公会批准。重要会议由分管领导督办。
      8、严格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按批准权限请假;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和随意走动。重要会议要进行签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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