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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文明服务规范
来源:本站  时间:2009-08-09 00:00
     为塑造政府公务员的良好形象,做到依法审批、秉公办事、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制定行政审批窗口文明服务规范如下:
      1、工作时间应佩证上岗,讲普通话,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耐心答疑、语言文明、态度谦和。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稍候”、“对不起”、“不客气”、“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蛮话、狠话,不得高声说笑,要保持大厅安静。
      3、对服务对象咨询的人防工程审批政策、程序问题,要耐心倾听,准确释疑,做到熟悉业务,周到服务。
      4、对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批评,要认真解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任何争执。
      5、窗口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文明自然。穿着应朴素、大方、整洁。
      6、要认真审核材料和表格,做到审核资料认真负责、规范操作。
      7、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和帮助,做到申办项目热心指导,文明服务。
      8、要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办事程序阳光操作,一视同仁,拒请拒贿,清正廉洁。
      9、要履行办件承诺期限,做到办结时间明确告知,首问负责。
     10、要爱岗敬业,认真钻研与人防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提升素质,办事规范,高效服务。
     11、要主动与有关窗口协调配合,做到主动沟通、加强交流、服从安排,顾全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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