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民防空工程标识的设置,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识别、使用和保护人防设施,提高人防工程辨识度,有利于战时应急掩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满足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功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我办修订了《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完善人防工程标识的通知》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建议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zzrfzjz@163.com
附件:《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完善人防工程标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郑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1日组织对《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完善人防工程标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在郑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或建议0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未发生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