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logo
中共郑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4-03 16:06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4日至9月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郑州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郑州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郑州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坚持把巡察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史启新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派驻纪检组组长丁启豹同志和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建锋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县处级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由张建锋同志牵头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巡察整改组、民主生活会筹备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落实,明确了整改任务和分工,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党组书记史启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中,既作部署又抓落实、既提要求又教方法,先后组织召开7次调度会议,研究部署和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史启新同志牵头组织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审核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对解决好人民防空“防什么、怎么防,建什么、怎么建”、国防动员“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重大问题、重点事项、重大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三)截至2024年3月27日,巡察反馈的55个具体问题(根据整改落实台账细化至每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8个,未完成整改7个,整改到位率为87.3%;制定整改措施94条,完成整改措施86条,措施完成率为91.5%;建立完善制度12项。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不系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必学资料制定学习计划,各支部已完成15次专题学习;二是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视察指导河南及郑州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应知应会知识读本》,结合11月下旬的第二期主题教育读书班,组织县处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围绕工作实际谈认识体会,收集心得体会24篇。

(2)对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没有组织集体学习。

整改情况:11月第二周,11个在职党支部补学了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收集汇编心得体会100余篇。

(3)对2023年3月中办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没有进行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大兴调查研究开创郑州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实施方案》郑人防党组〔2023〕33号),办党组成员每人至少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也在各自领域有序开展调研,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截至12月,已开展2次调研成果交流会。

(4)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印发《中共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第一议题”制度》(郑人防党组〔2023〕49号),召开党组会首先由党组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召开会议研究重要专项工作时,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综合处负责党组会“第一议题”筛选确定、资料整理印发等工作;三是机关党委坚持每周跟进整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供各级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参考,10月份以来已整理印发学习材料43篇;四是已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对各支部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被市委宣传部评选为“县处级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示范点”。

(5)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不够,2020年、2022年中心组每年只开展了1次理论研讨。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郑国动办党组〔2023〕19号),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流研讨,中心组成员全年至少安排1次重点发言。

(6)对省、市“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主要框架指标推动落实不够,城市人民防空方案、重要经济目标总体防护方案未按时修订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组织了防空方案计划编制工作招标,中标单位组织了方案计划编制工作,11月下旬经专家评审通过并报备,防空方案计划编制任务已完成。12月上旬组织全市人防专业队、重要目标单位骨干集训,明确了各县市区方案编制和重要目标防护救援方案编制具体任务和要求;二是2023年11月底前完成了编制前的各项数据、信息资料收集准备工作。2024年1月18日前已将全市重要经济目标总体防护方案纳入防空方案计划编修行列,修订工作已完成。

2.履行防空战备核心职能有差距

(7)24小时战备值班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7日党组会上,带班领导作检讨,并决定给予值班员通报批评。二是8月18日,综合处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各区县(市)国动(人防)办,随即完成分管领导联系方式和单位值班电话更新,今后如有变动随时更新,确保信息畅通。三是办党组多次在全单位严肃值班纪律,综合处加强值班考勤检查频次,重大节假日、应急响应期间随时调度检查,安装值班视频监控系统并投入使用。

(8)人防工程管理维护不到位。与各县(市)区之间权责不明。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加强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正式文件,在全系统明确人防工程管理维护权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压实管理责任,明晰管理权责;二是对各区进行安排部署。

(9)管理维护总体规划缺失

整改情况:已制定加强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正式文件中包含维护管理总体规划,按照市本级每年抽查率不低于30%、县区人防主管部门全面检查模式对全市已竣工投入使用结建人防工程实行全覆盖式监督管理。

(10)日常管理维护多限于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或群众投诉举报,且存在工作完成量不够,监管不到位等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依照管理维护规划和明确权责文件,与各区结合分组巡查,(按照市本级分组抽查、县区人防主管部门全面检查的模式)每年巡查一遍;二是结合人防工程设施亮身份行动,对全市人防工程详细情况进行信息统计,现已完成。

(11)2022年8月金水区明天花园小区人防工程出现渗水漏水现象未督导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由属地街道办牵头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12)人防工程便民服务类型单一,除部分便民服务超市和纳凉点外,对《关于支持利用人防工程设立便民服务点的意见》(郑人防〔2022〕63号)中提出的医药店、物流快递、充电桩等便民服务项目未推进落实。

整改情况:经统计现有投入使用人防工程中,除便民服务超市和纳凉点外,绝大多数平时为停车、储藏室使用,个别工程内部开设有洗车行、物流快递仓库和充电桩等便民服务项目。为更好地拓宽人防工程的服务功能,切实发挥人防工程服务民生功能,我办出台《关于支持利用人防工程设立便民服务点的意见》,支持在人防工程内设立各种便民服务点,设立便民服务点属市场行为,无法强制要求在人防工程内设立什么功能的便民服务点。

(13)回应民生关切有差距。对人防车位以租代售问题监管不力,矛盾纠纷频发。

整改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1997年1月1日起施行,已适用26年,目前该法律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针对郑州市人防车位以租代售问题,我办积极整改,一是积极推动政府立法。起草《郑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从立法层面规范人防工程的使用问题,该草案已列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至2027年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二是完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建设。认真学习研究《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221号令),结合郑州国防动员工作实际,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对人防车位出租管理方面加强制度约束,明确权责;三是加大普法力度。目前已制作完成《人防工程领域常见投诉、咨询事项解答指引》,12月已在政务网站进行公开,讲明人防车位性质,让群众了解小区人防车位的租售政策,积极回应群众期望,从源头减少矛盾。

(14)指导督促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安装有缺项,全市已竣工结建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安装工作无统一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竣工结建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安装工作规划。二是已对奥体中心、火车站、大卫城等85处公共建筑人防工程安装了标识标牌,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625处。三是后续将按照工作规划逐年申请资金,分批分期悬挂。

(15)对新建结建人防工程存在的喷涂色带位置、颜色等不符合人防标识设置标准的情况监督整改不到位,人防工程与普通地下室辨识度不高。

整改情况:组织技术人员集中对文件要求进行再学习,明确咨询回复内容。制作标识喷绘的图例示范,并于12月14日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并长期对标识标牌开展严格验收。

3.深化改革任务推动落实不力

(16)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进展缓慢。2022年底,市委编办印发了市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方案,市人防办党组未按照方案要求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职能合并和人员整合,所属事业单位仍以改革前的工作模式运行。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重塑性改革政策的学习。接到《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郑编〔2022〕116号)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文件内容,出台了我办推进落实方案。二是按照改革要求,于2023年3月完成了涉改事业单位的更名挂牌工作;2023年8月完成人员转隶、岗位设置、法人登记、资产划转工作,更换了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单位公章,保障了整合组建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运转和职能履行。三是重塑性改革后事业单位正职选任已完成。

(17)2020年10月13日研究拟晋升四级调研员人选备案事宜,5名党组成员2名请假,到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严格遵守《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我办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三是坚持抓紧抓牢制度意识、规矩意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办干部选任工作标准化程序,加强请示报告,每次干部选任工作前要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讲清干部建选任的原则、职数、程序及相关要求等具体情况,征得上级同意再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18)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党组会前沟通、酝酿不充分,2017年以来,有7次党组会议出现临时增加议题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和民主集中制,所有上会议题需经派驻纪检组审核签字后方能上党组会研究,综合处认真撰写会议纪要,并与相关部门及时督促落实。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有漏洞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短板

(19)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2018年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市人防办违法违纪案件12件,市人防办党组只在2021年4月召开了相关案件以案促改讨论会,未健全相关制度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施行季度考核、年度检查,重点是党政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二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部门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列入部门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其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引导部门领导重视抓党建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二级单位主要领导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履行好主体责任,要求其带头做到廉洁奉公、恪尽职守。二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了解心理动向,及时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严格防范直属单位和人防企业发生廉政风险。三是对二级单位全体党员的监督,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查看其工作纪律、午间饮酒、财务往来、工程建设、经费开支等情况,给予郑州市人防设计研究院院长徐大勇诫勉谈话处分。

(21)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党内谈话制度落实不严格,2017年以来,仅有部分班子成员于2021年、2022年对分管领域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其余年度均未开展

整改情况:每名班子成员能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实分管部门和分管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业务工作和抓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努力营造出分管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呈现出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2)廉政谈话大多流于形式,没有涉及苗头性、倾向性和隐蔽性问题。

整改情况:抓实党风廉政教育。在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党风廉政教育大会,安排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意义,从而树牢廉政观念,自觉遵规守矩,从思想源头上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抓实《典型案例通报》的学习。做到通报一起学习一起,每次学习都要求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处长、直属单位党政正职参加,反思自我、汲取教训,起到了良好的震慑、警醒、反思的效果;紧盯节假日时间节点。在各个重要节假日前夕,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包括下发节前廉政通知、召开廉政谈话会、进行廉政提醒、转发纪委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谈心谈话、开展监督检查等在内的廉政教育活动,使警钟长鸣于耳、廉洁常驻于心;加强全办党风廉政软硬件建设,在办公楼走廊两侧,设置廉政教育广告牌,厚植廉政文化.通过创办警示教育“微课堂”、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加大对全办党员的执纪问责力度,及时通报批评和问责一些不收手不收敛的党员干部,以铁的纪律形成震慑,切实提高警示教育的有效性。

2.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有缺项

(23)内部监督环节弱化。政府采购内控领导小组未组织开展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内部监督环节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装备保障处通过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政策意识,集中组织处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的同时,做到熟知我办采购内控制度,对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后的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机关纪委督促机关处室和二级单位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政府采购和其它大项经费开支、大额工程管护、敏感岗位等主动介入、主动监督,从熟悉业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起,认真分析每一个环节的廉政风险,制定处风险点台账,对业务工作的监督做到有的放矢,切中监督要害,取得监督实效。三是机关纪委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做到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四是机关纪委加强政府采购等方面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政府采购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不变通,坚决杜绝内部监督环节缺位现象的发生。

(24)在市审计局下达关于2017-2021年防空警报购置招标评标方法有偏差相关问题整改意见后,2022-2023年警报设备采购依然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整改情况:一是已集中组织处室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认真学习,对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后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下一步严格按照巡察意见进行修订完善招标评标程序,确保招标评标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25)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政府采购信息未按规定公开,2018年以来,有7项政府采购合同未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整改情况:集中组织处室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认真学习,进一步学习并熟知政府信息公示的范围和流程,规范我办的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

(26)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不规范,对2019年透地D波通信系统配套建设项目所选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供应商具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没有进行公告。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财务制度、招标规章要求和招标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装备采购,确保招标工作规范进行。

(27)对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监管不到位。存在所属事业单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进行项目采购的情况。

整改情况:此项工作问题我办从2018年已经发现并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

(三)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建基础不扎实

1.班子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28)未健全落实领导班子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对谈话的范围、原则、方式、内容、要求、结果运用等进行明确规定。二是年底结合党建党建工作对各级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9)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仅见于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前以及其他上级要求必谈的规定动作,深入谈心谈话不多,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欠缺,影响工作统筹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谈心谈话制度》(郑国动办党组〔2023〕19号),明确了7种谈话类型和6个层面的日常谈话,制作谈心谈话登记表,要求采取分级负责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开展2次深入谈话交流,认真做好登记。办党组和各党支部分别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了1次谈心谈话,近期拟结合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第二轮谈心谈话。二是拟于1月份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关于谈心谈话制度的内容,紧紧围绕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分析讨论,提出针对性措施,切实让谈心谈话起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效果。

(30)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班子成员落实讲党课活动打折扣,2019年、2022年部分班子成员未到联系支部讲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讲党课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讲党课、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二是10月—11月,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党组成员讲党课”活动,办党组5名成员已分别到党支部联系点或所在党支部为党员讲专题党课。

(3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个别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高度雷同,对照检视问题的原因剖析、整改方向基本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民主集中制学习资料,确保每位党组成员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深刻认识到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强化党内监督,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的有效途径,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了党组成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会前准备。会前要认真围绕会议主题,通过自己找、听取相关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再聚焦问题撰写发言提纲,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三是严格质量把关。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把关,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重点审核是否查摆了主要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内容是否全面、具体、符合个人实际;是否对规定事项逐一作出说明,同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进行修改,提高批评和自我批评质量,达到红脸出汗、推动进步效果,坚决杜绝表扬代替批评。

2.基层党建工作虚化

(32)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存在“两张皮”现象,学用脱节,支部理论学习没有结合业务工作进行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办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以制度形式将推进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过程中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总支)的具体任务进行明确;二是已将推进党建业务融合、解决“两张皮”问题纳入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1月16日举行述职评议会议,4名支部书记会议述职,8名总支、支部书记书面述职,并进行了现场测评;三是已编印下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 视察指导河南及郑州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应知应会知识读本》,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四是1月8日—16日,通过党建工作考核抽检了党支部建设情况、调阅党支部会议记录,并进行打分,督促党支部将开展理论学习时融入《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人民防空法》《人防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入业务研讨内容。

(33)党日活动以志愿服务、集中学习、收缴党费为主,围绕业务工作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少。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主题党日制度》,对活动时间及主题、内容及形式、组织实施及要求等事项进行规定,拓展现场教育。二是2023年11月份在河南新乡辉县举办的“准军事化”训练期间组织现场教学5次、专家授课2场、素能拓展训练和徒步越野拉练2次,全方位提升了党性修养、能力素养和作风纪律,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12月份人防专业队骨干集训期间组织参观了豫西抗日根据地纪念馆等教育场所2处,有效推进了党建业务融合。三是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8个,组建党员突击队11支,选树“身边榜样”6名,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四是正在研究制定《郑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办)创建党建品牌实施方案》。

(34)支部工作不规范。机关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5个党支部中有4个讲党课次数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国防动员体制改革调整了机关4个党支部设置,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情况调整优化直属单位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二是已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记录要求,各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三是已根据办领导分工明确了党建工作联系点和“一岗双责”职责,主题教育期间开展2次调研指导,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力的支部进行重点督导,发现问题督促改正。四是已下发“三会一课”记录规范,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就《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发展党员、组织生活开展等进行工作培训交流。

(35)机关、维保中心离退休党支部均已超过换届日期未及时换届,信保中心离退休党员人数已达到单独成立党支部的条件却未及时成立。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制度》,明确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有关规定,建立《基层党组织组成人员及换届情况清单》,实行动态监管,对临期换届党组织下发提醒函,指导其按期换届;二是办机关离退休党支部严格按照“两请示一报告”程序,于1月9日完成了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委班子;维保中心离退休党支部已于1月23日完成进行换届;信保中心结合此次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并根据单位在职党员54名、退休党员7名等实际情况,按照机关党委要求我中心拟调整成立1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并将中心7名退休党员加入各支部管理,确保全体党员不游离党组织之外,下一步拟按照规定将7名同志的党组织关系全部转至其居住地社区;三是已印发《关于调整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做好选举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直属单位党组织设置进行了优化调整。各相关党支部组织学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等党内法规,确保在换届选举工作中扎实贯彻落实选举程序的各项要求,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3.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短板

(36)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2019年12月,在市委组织部未批复同意的情况下,研究启动直属单位科级干部选任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对我办干部选任工作标准化程序作了进一步规范,并做到严格遵守。二是每次干部选任工作前做到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征得上级同意再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三是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对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进行了整合、重新任命。

(37)2020年党组会议研究干部职级晋升工作,非党组成员5次参与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并严格遵守,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请示报告

(38)干部队伍梯次配备不科学。中层干部总体年龄偏大,中层正职平均年龄48.6岁,中层副职平均年龄44岁,没有达到市委35岁左右中层正职配备要求。

整改情况:开展了机关中层干部调整工作,提拔肖冰同志(32岁)到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任处长职务。

(39)部分科级干部长期不交流。直属事业单位有5名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其中1人任现职超过15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加强了政策学习。对《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组织深入学习;二是印发了《郑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交流轮岗实施意见》;三是对事业单位中符合交流条件的人员开展了事业单位正职选任,现已完成。

(40)对2017年巡察整改提出的“机关长期借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问题敷衍整改。目前仍有10名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被机关以上挂锻炼名义借调,最早日期为2017年11月,10名工作人员均无借调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印发了《郑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清退优化调整机关借用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郑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机关借用工作人员的通知》、《郑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上挂锻炼的条件、时限、程序等进行了规范,同步完善借调人员的借调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再下功夫。坚持理论武装与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深刻领悟坚持人民至上、自信自立、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胸怀天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真正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等问题。牢固树立“抓好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督促落实党建责任制,全面提升党的建设水平,着力解决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建基础不扎实”等问题。坚持不懈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紧盯成效建立长效化机制。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既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措施,更着眼治本,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已经制定的制度和规范,以是否推动解决问题的实效为检验标准,建立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以制度促进整改落实的长期性和持续性。实事求是,科学管理,适时对制度进行系统整理和梳理,重点把问责机制融入长效机制中,明晰职责定位,明确责任到人。

(四)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战胜困难的实际成效。坚持平战结合,提高人防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