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违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整治工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工作日常,树立良好干部形象,形成良好的行政行为,登封市人防办党组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按要求进行自查的基础上,依照《郑州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结合本办工作实际,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两不两拒四做到”干部行为规范,并逐人向党组递交了“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承诺”。即:
我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律意识,做到令行禁止,绝不触碰中央八项规定红线,坚决做到:
一、不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
二、不公款旅游或借外出考察培训学习之机旅游;
三、拒绝参加服务对象的各类宴请;
四、拒绝收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各类礼品礼金;
五、做到公务活动不饮酒,工作日不饮酒;
六、做到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不要求并拒绝悬挂标语横幅,摆放花草、香烟、水果;
七、做到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不要求无关人员参加和不需到场的基层单位领导陪同;
八、做到不随意召集服务单位开会,或相关人员到非办公场所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