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来源:本站 时间:2010-11-15 00:00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决策事项涉及面广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公开征求意见可以采取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方式。
第三条 重大决策涉及其他相关行政机关职能的,应当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
第四条 重大决策事项可以通过本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进行公示,也可以采用展示模型、图片、幻灯、影视、通告等形式予以公示。
第五条 重大决策公示内容包括:
(一)决策事项;
(二)依据、理由和说明;
(三)反馈意见的方式、时间;
(四)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