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中牟等5个相关县(市)和经开区人防办:
根据省政府《关于编制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意见的通知》(豫政文〔2005〕37)号)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人防工程规划评审工作的通知》(豫防办〔2005〕138号)要求,经市人防办研究,决定组织进行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的评审工作,具体如下:
一、规划评审等级
各县(市)、开发区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实行省、市两级联合评审;中牟县为扩权县,其评审工作由省人防办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郑州市共同评审。
二、规划评审专家确定
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评审专家由省人防办确定并邀请,专家人数为9—11人。
三、规划评审组织与实施
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分别由相关县(市)政府办和开发区管委会办主办,本级人防办和规划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级政府和管委会相关领导以及发改、规划、国土、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
四、规划审批与实施
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通过评审后,各人防办要积极做好申报审批工作,年内必须完成本级政府和管委会的审批,并纳入本级总体规划实施。
五、规划评审日程安排
登封市:12月8日(星期三)上午;
新郑市:12月8日(星期三)下午。
新密市:12月9日(星期四)上午;
荥阳市:12月9日(星期四)下午。
中牟县:12月10日(星期五)上午;
经开区: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
六、规划评审准备工作
1、各县(市)和经开区人防办要及时向市人防办向请示汇报,加强沟通与协调,在市人防办的指导下,着手进行评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2、要与规划编制设计单位沟通协调好,准备文本和图册20套以上,及评审过程中规划的汇报和解答等准备工作。
3、要向本级政府和管委会有关领导及时汇报,确定参加的领导人和发改、规划、国土、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人员。
4、做好评审场所、各类文件、专家接待和评委评审费发放等准备工作。
各县(市)和经开区人防办评审准备工作就绪后,要在12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人防办请示汇报。
附:评审议程(参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