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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人防工程质量效益年活动深入整改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防办〔2011〕102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11-11-21 00:00
各县(市、区)、经开区、高新区人防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防工程质量效益年活动深入整改阶段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郑州市人防工程质量效益年活动
深入整改阶段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人防工程质量效益年活动的部署,在分析检查阶段,我办根据河南省人防办《关于人防工程质量效益年活动转段的通知》(豫防办明电〔2011〕7号)要求,边检查边整改,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阶段工作做的很扎实、很具体、很深入、很有成效。总结了经验,查到了问题,找到了提高质量效益的着力点,完善了提高质量效益的具体措施。为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宝贵经验,为提高人防工程质量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9月6日全省质量效益年活动转段动员会议要求,活动已转入深入整改阶段。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阶段工作方案。
        一、落实好联审联批机制,严格工程建设程序管理
       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是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没有办理结建审批手续,规划部门不核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核发开工许可证。建立联审联批长效机制,通过联审联批制度进行前置把关。同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和质量监督手续,确保人防工程建设的合法性。
        二、执行工程建设法规要求和强制性标准
        要求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主体单位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规定要求设计、建设,严格规范人防工程的建设行为。
        三、规范项目决策行为,完善城市防护体系
       根据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及建设项目的平时功能,做好指挥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的选址和立项工作、确定结建防空地下室的功能,使人防工程建设达到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种类基本齐全的总体要求,逐步完善城市防护体系。
       四、强化人防工程建设过程管理
       严把五关,对人防工程建设实行全程监管。把住报建审批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审批;把住图纸审查关,严格要求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施工图备案手续;把住施工质量监督关,对施工过程中的停检点,实行现场监督;把住防护设备选用关,选用经国家人防办和河南省人防办许可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把住竣工验收关,对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人防工程,责令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项目,依法征缴易地建设费。
      五、落实平战转换措施
      落实平战转换的设备设施,预留预埋构件按要求安装到位。
维护管理人员要熟悉掌握工程平战转换的各项内容、部位、预备件制作及存放要求,妥善保管预备件及预备件加工安装图纸。同时,要掌握设备平战转换的安装和操作技术,预先制定方案和操作规程,能够随时按要求迅速进行功能转换。
      六、加大平战结合力度
      依法抓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落实工作。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平时的维护管理工作,履行建设和管理义务。同时按照《郑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大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力度,充分发挥利用地下空间的优势,解决城市市政设施配套不足的问题,发挥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强化对社会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人防意识,积极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人防建设义务。
      七、实行人防工程挂牌管理制度
      按照我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规定,在人防工程地面的显著位置悬挂人防工程标示牌,方便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人防工程及其进出通道位置,平时监督有关责任单位做好维护管理工作,战时能够迅速就近就地疏散掩蔽。
      八、审批与建设管理密切协作,建立联合查办工作机制
      工程审批和建设管理相结合,审批环节结束即交予建设管理环节,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部门发现的违规现象或工程竣工后发现的违规破坏人防工程事件要及时交予人防执法环节,使违规行为能及时受到查处。
      九、落实质量标准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按照《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各建设主体的责任,要求各建设主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队伍
      各人防部门要加强人防队伍建设,落实人防审批与管理的基本骨干人员。通过扩大管理队伍,强化管理能力,提高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保证人防工作的有序开展。
      各县(市)、上街区、高新区、经开区人防办要积极努力,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逐步成立独立的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无条件独立设立质量监督机构的,要充分利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平台,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设立人防工程分支机构。
      下步工作要求:一是始终坚持把联合审批把关机制的落实和质量管理工作放在第一位,狠抓工作落实。二是在整改阶段要继续加大排查力度,不断发现问题,并按照整改方案不折不扣的解决问题。遇到难题及时研究解决,积累经验,并用质量效益年活动的要求和实践经验指导今后的工作。三是不能仅将工作停留在整改上,要通过发现和整改问题,实现建章立制的目的,建立并完善提升人防工程质效益的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圆满完成质量效益年活动规定的任务,为促进我市人防建设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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