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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 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郑防办〔2012〕9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12-02-09 00:00
各区人防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人防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强化落实责任提升城市形象的若干意见》和《郑州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2〕262号)的要求,为有效解决当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水平,结合我市人防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人防工程管理整治提升活动,落实管理责任制,坚持依法管理、属地管理、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适应、与人民防空战备要求相适应的人防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二、目标目的
   改变人防工程管理、使用滞后的状况,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备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全面提升我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水平,为郑州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文明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做贡献。
   三、 组织领导
   根据市政府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成立市人防办城市管理提升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德印  市人防办主任
   副 组 长:秦  勇  市人防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金水区人防办、管城区人防办、二七区人防办、中原区人防办、惠济区人防办、上街区人防办,火车站管委会人防办,市人防办平战处、市人防办秘书处、市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管理处。各成员单位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战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开展。
    四、原则与管理权责划分
    人防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严管重罚,多措并举的原则。
    市人防办:主要协助市政府制定城市管理计划、政策及标准中涉及人防工程维护使用管理方面的内容,并将任务落实到各区人防部门进行实施;开展日常性督办督导工作,对各区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完成目标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管理检查评比工作,并落实各项奖惩措施。同时完成市直管工程的管理任务。

    各区人防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维护好、管理好本辖区内人防工程,坚决纠正“少管、漏管、缺管”现象,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备设施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五、内容及重点
    结合《意见》要求和人防工程管理实际,应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抓好人防工程环境卫生的整治
    确保人防工程口部、工程内部以及排风口、通气口等的清洁卫生,坚持每天进行一次保洁清扫、每周一次彻底保洁,消灭不干净、不整洁现象;做到及时清运垃圾,不得积存垃圾;冬季冰雪天气,要及时对人防工程出入口和排风口、通气口等进行冰雪清除,确保出入口道路畅通无阻。
    (二)切实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
    除依据《郑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做好人防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外,应着力做好:
    1.做到人防工程档案资料完整,维护管理制度健全,维护人员责任落实;
    2.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对一些有裂缝、危及地面安全的工程要加固改造,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3.达到设备完好,已安装的防护密闭门等设备无锈蚀,开、关灵活,性能良好,工程内金属部件无锈蚀,木质部件无腐蚀损坏现象;
    4.对破损的人防工程附属设施要及时修补或更换,特别是人防工程地面部分的外墙体破损要及时修补;
    5.做到工程灯明、路洁、水畅,工程内部照明线路布局合理整齐、灯光明亮,洞内平整无杂物,通风效果良好,工事内无污渍、无倒灌水、无重大渗漏水。
    (三)落实人防工程挂牌管理
    为便于人民群众识别防空地下室,市人防办将继续对全市人防工程进行挂牌公示,悬挂统一人防工程标识牌,做到人防工程出入口标志明显。
    (四)检查管理
    坚持定期巡查,基层人防专干要每周对所管辖区域内人防工程的维护使用管理进行一次巡查,各区人防办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全面巡查,市人防办结合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对各单位人防工程的维护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到位。各级要把巡查、抽查工作落实到年度责任目标管理中,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人防工程维护使用管理有序健康发展。
    六、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市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分级负责工作制度
    建立市人防办指导各区人防办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市人防办负责指导市辖各区人防办进行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将各区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实行绩效考核。市辖各区人防办负责组织辖区内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整治提升工作。
   (二)督查督办督导制度
    由市人防办平战处牵头,加强对各区人防工程管理整治提升工作的督查督办督导。组织开展各区人防工程管理检查评比工作,实行业绩扣分制度,被市通报批评一次的扣1分、被通报排名在后三名的扣2分,被媒体曝光的扣2分,其扣分累计计入年终绩效考核并相应核减下拨人防工程维护经费。各区人防办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人防工程的监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
   (三)工作例会制度
    将提升活动列入市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督导,并以会议纪要形式落实各项提升活动和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人防系统管理整治提升活动工作讲评布置会,推动人防工程管理工作向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规范化迈进。
   (四)经费保障制度
    2012年各区人防办城市管理(人防工程管理)整治提升活动经费列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经费预算,从人防工程专项经费中支出,并作为主要指标之一,为下拨专项经费和分阶段实施经费保障的一个重要依据。
   (五)评优评差制度
    建立健全人防系统评优评差工作机制,将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评比内容,作为全市人防系统年终工作考核和排序的依据之一。
    七、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城市管理整治提升的必要性和做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区人防办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组织,要按照“主管领导天天查,主要领导周周查”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解决人防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本辖区人防工程管理整治提升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标本兼治,加强整改。要建立健全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要加大问题的整改力度,落实管理问题无整改期,工程性措施按时间节点整改的要求。要加强人防工程管理问题的分析研究,剖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创新人防工程管理模式,把好源头治理、过程监管,严格依法管理,依法处罚,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三)要精心组织,确保实效。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人防工程点,逐一落实整治项目和任务。通过管理整治提升活动,摸清全市人防工程的实际现状,全面掌握全市人防工程各项统计数据,完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档案,为开发利用和排除事故隐患提供可靠依据。同时,结合整治提升活动,查纠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强力推进人防法律法规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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