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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201500569号提案的答复
郑防办提字〔2015〕4号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6-17 00:00

 

花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突发事件,在大型地下停车场覆盖广播信号、启动应急广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城市地下空间

       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在地面以下,能够开发使用的空间范围。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及构筑物,分类比较多,比如:普通地下室(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防空价值)、人民防空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生活管道(水、电、气、暖、信、污等)。针对地下停车场,只有一部分是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用途为地下停车场。

       二、当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工程产权不清楚,致使维管主体不明---“无法问责”。由于国家尚未在法律层面对人防“结建”工程所有权有明确主张,因为无法确权,导致当前结建工程管理较为混乱。目前绝大多数小区人防工程管理单位为物业公司,但也有的工程是由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还有的是由业主委员会负责代管,也有个别小区因为对产权争议不下进行了法律诉讼,致使工程长时间内处于空置无人管理的状态。作为对人防工程维管负有监管职能的人防办,在工程巡查中一旦发现人防结建工程存在问题后,往往由于各方互相推诿扯皮,明知工程维管存在问题,却往往因为无法找到维管责任主体而无法问责。

       (二)维管制度不完善,致使监管督导不力---“无法可依”。维管和监管制度不完善也是导致结建工程维管不力的又一重要原因。当前工程维管仅停留于日常照明、卫生打扫和消防维管,而对于工程主体和防护设备的维管都处于真空状态。

       (三)资金保障不到位,致使维管经费不足---“无米可炊”。结建工程维管的资金保障,既区别于自建工程,也不同于单位工程,其“特殊性”体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项目结束后一般将该小区中的人防工程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但小区工程的维护资金保障却没有落实。

       三、建议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社会公共建筑、高层商住楼宇以及大型商城的地下室、地下人防工事和地下停车场逐渐增多,这些区域的广播信号普遍较弱,针对这一现象,建议由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我们根据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以解决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暴露出的问题。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邮编:450007
联 系 人:代勇                联系电话:67181072
抄    报: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郑东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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