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logo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4-12 09:55

各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4月10日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郑州市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郑法〔2016〕10号)精神,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办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提升人民防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8〕33号),巩固和深化郑州市“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成果,努力建设服务型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机关,继续深入推进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坚持“改革为先、服务当头”以规范完善我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政务服务网运用、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为重点,科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补充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明确申办材料的明细、上报材料的来源及样本、申请表格的下载、填报说明、受理条件等,在人防办门户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开信息,有效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参与并联审批。协调与其他各部门的关系,将人防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部门的并联审批环节,从机制上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的落实。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学法与依法行政高级研修班”,培养一批学法、懂法、用法的执法骨干。制定《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学法计划》,进一步培养和增强我办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和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时效和提高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质量;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减少并及时纠正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情形的发生,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研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行政机关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强化推进机制和典型带动,积极培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以修订后的《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构建完善“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抓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县市区人防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建设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努力形成争创先进、争创标兵的良好氛围,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再上新台阶。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在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把法定职权逐项落实到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上,严格依法确定执法部门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做到权力清楚,责任明晰。

    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创新和完善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主动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时、动态监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充分发挥专门监督作用。保障和支持纪检监察室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人的落实。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针对性和实效性。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政务服务网建设。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政府信息公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